近日,河南省封丘縣“30余名師生餐后集體嘔吐腹瀉”的事件引發網友關注。其中,“校長痛哭稱換不動送餐公司”成為了網友熱議話題。此公司是何背景?為何有關部門可以讓這樣一個證件不齊的公司中標送餐?
據了解,涉事配餐公司于9月22日成立,10月9日前后開始給一些小學配餐,但其10月26日才取得營業執照。
11月15日,涉事公司接管學校食堂。從那之后,陸續有學生和家長反映配餐中發現過蟲子、機器零件、塑料管等雜物,且配餐制作點與學校有九公里,飯菜送到后已不太熱乎。
11月24日,有三名學生吃完午餐后,出現了不適癥狀,被送往醫院。據住院學生回憶,當時的豆腐有餿味。
11月25日,也就是事發第二天,涉事公司仍在給戚城中學送餐,而當天,這家公司才取得了食品經營許可證。
封丘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雖在出事之后沒有第一時間停止送餐有不妥,但也不能輕易換掉一個經過招投標程序選中的配餐公司。
關于涉事公司缺少相應證件卻仍給學生提供“營養餐”這件事,封丘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閆文峰解釋說,“教體局招標開始較晚,為了讓學生享受到國家政策,出現了無證經營的狀況。”他認為涉事公司邊供餐、邊整改、邊辦證,這合情但不合法”。
“合法”是“合情”的前提,但“合情”決不是“合法”的借口。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而由涉事公司作為供應商參與的封丘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午餐采購項目,曾引發多次公眾投訴。
盡管封丘縣財政局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駁回了投訴,但公眾疑問依舊沒有得到解答。
中標是否合規,不能只聽涉事負責人的一面之詞,還應由當地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公正公布調查結果,切實加強監管責任。同時,應設立相應糾察機制,使采購流程規范化、透明化,讓孩子的健康不再成為“正規流程”的犧牲品,也讓關心學生的校長不再陷入兩難之地。
但愿,校長的眼淚不會再飛,學生們從此可以吃上放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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